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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洁兰州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清洁兰州”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摸底调查( 3月31日前)。制定完善全市“清洁兰州”整治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深入近郊四区摸底调研,广泛征求各区意见,召开近郊四区城管执法、环卫系统关于开展“城市净化、亮化、美化工程”工作推进会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清洁兰州”为主线的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让广大市民了解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力推进(4月1-10月20日)。4月初,全面推进城市环境“净化、亮化、美化”各项工程。结合建党九十周年、“兰洽会”和“国庆节”等重大节会,开展一系列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垃圾清运、果皮箱的维护管理以及路面小广告的清理和各类餐饮、门店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的问题,确保不留卫生死角。二是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脏、乱、差和卫生死角等问题。三是重点解决沿街门店“门前三包”不落实的问题。四是重点整治店外经营、占道摊点、商业噪音等问题。五是重点整治违规设置的软体广告、未经审批的商业促销,破损的广告牌(条幅)、灯箱广告等问题。六是重点整治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建筑车辆带泥上路,以及建筑垃圾(渣土)遗撒、污染路面等问题。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拾遗补缺(10月20日至11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开展的“净化、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过程中的普遍问题,并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按要求做到及时整改。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12月1日-12月20日)。12月初,召开全市2011年“清洁兰州”整治工程总结大会。继续加大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落实有效的长期管理措施,防止整治反弹。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为加强对“清洁兰州”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俞敬东同志任组长的“清洁兰州”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城关区政府、七里河区政府、西固区政府、安宁区政府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和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城管、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本次开展“清洁兰州”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李永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清洁兰州”整治活动,作为今年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各级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机构。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靠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全力组织推进落实。要做到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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