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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0年度十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河流水系治理,提升滨水生态环境。继续实施信安湖水环境提升工程。以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为目标,以发展休闲旅游产业为重点,编制信安湖水上旅游开发建设规划,逐步实施信安湖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水工程五大提升工程,切实落实信安湖长效保洁管理机制,把信安湖滨水区域打造成衢州城市一道靓丽风景线、文化新坐标、城市经济产业带。切实抓好乌溪江下游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化完善乌溪江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加强沿江两岸空间资源的规划控制,开展乌溪江河道的集中专项治理和生态河道建设,着力改善乌溪江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功能。着力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及农房改造,深化以农村河沟池塘整治为重点的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示范村镇建设为载体,推进市区城郊结合部农村水环境集中治理,着力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农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市规划局)

  四、加强交通安全监管,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加强事故多发时段、领域、地区、企业的重点监控,重点抓住道路运输(客运、危险品运输)、临水临崖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农村公路、山区公路和工程建设危险性较大环节施工等事故多发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实施12处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10处省级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和8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重点整治,年内完成公路安保工程148公里,改造危病桥梁18座,整治危险边坡1.76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进一步实施水上康庄工程,年内完成撤渡建桥建路项目4个、渡埠改造项目12个。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落实“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农村小客运”整治、黑车整治等工作。严格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人员安全资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施工项目实施动态监管。继续开展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破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证公路的通行安全。着重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推广、引导和使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

  五、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普法与依法维权并重,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年内全面开通12338维权热线,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一条方便快捷的维权通道,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加大低保规范化建设力度,巩固“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额不少于50元,以县为单位,平均救助金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8%以上,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属于低保对象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全额补助,家庭其他人员按低保核定标准补助。不属于低保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其个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核准后其本人按低保标准全额补助。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2010年计划实施6家“衢州市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建设,完成1304名重度残疾人托(安)养任务。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工程,计划完成1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任务。实施残疾人助学工程,计划对550名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进行助学结对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妇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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