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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积极促进成果应用。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整理、分析和考证普查数据,依法处理地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及时编制出版各类标准地名图集、地名志等资料。大力推进地名管理系统建设和地名公共服务产品开发,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地理数据的共享和整合,促进普查成果的有效应用。

  三、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对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衢州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地名的普查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配备,加强普查力量建设,认真开展业务培训。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审计、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对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表彰。

  附件:1.衢州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衢州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衢州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毛建民(市政府)

  副组长:严三良(市政府)

  耿建新(市民政局)

  成 员:韩建和(衢州军分区)

  俞宏伟(市民宗局)

  胡建明(市公安局)

  冯德荣(市民政局)

  叶浙青(市财政局)

  樊笑安(市建设局)

  范展鸿(市规划局)

  姜明才(市交通局)

  徐 忠(市水利局)

  颜 文(市统计局)

  胡耀瑛(市旅游局)

  田 俊(市国土局)

  钱发根(市工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冯德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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