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葫芦岛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务公开办制定的《2010年葫芦岛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0年葫芦岛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2010年5月15日是全省第4个政务公开日,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经济软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政府系统服务质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为重点,切实增强各级政府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葫芦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1、在5月14日《葫芦岛日报》开辟政务公开专版,刊登常务副市长、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裴伟东署名文章,绥中县主要领导谈如何在基层乡村、社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文章,市监察局主要领导谈政务公开与软环境建设文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教育局、卫生局、电业局主要领导在专版上刊发文章,谈如何在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文章(字数在1000字以内)。以上单位文字稿及电子版经领导审核后,于5月1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5月15日,葫芦岛广播电视台作相关专题报道,宣传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
2、“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将召开由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交通局、人防办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务公开新闻通报会,就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政策公开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新闻通报会内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通报会文稿于5月1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通报会时间另行通知。
3、5月15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在龙湾公园门前举办政务公开大型宣传活动。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含市自来水公司、供暖公司、天然气公司)、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制办、物价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电业局、中保财险、中保人寿、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21家单位参加集中活动。各单位设立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政务公开宣传板(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流程、热线电话及应公开的内容等),悬挂宣传政务公开的条幅和彩球(各单位应在5月15日7时50分前将活动现场布置完毕),现场发放宣传单、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同时做好记录。对现场不能解答的问题,要在活动结束后7日内给予答复。5月15日,由市政务公开办组织报社、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到各活动现场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