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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建立健全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新时期各级政府做好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行业和群体,制定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进度。及时向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部门开展与支持创业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

  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将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创业效率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等指标,层层分解至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大督查力度,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进行定期督查。

  建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季报制度。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每季度末形成创建工作季报,上报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的深入实施。

  四、创建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0月)。制定衢州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创业政策。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9月)。召开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启动仪式,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启动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创业扶持资金,征集创业项目,筹建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培训,建立创业型城市统计指标和统计制度,形成验收评估体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2月)。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省级创业型城市基本标准和考核办法,对照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认真总结自查,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充分做好迎接省级创业型城市的考核验收工作。市政府将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附件:
衢州市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金平(市政府)

  副组长:蒋移祥(市政府)

  吴招明(市人劳局)

  成 员:施维达(柯城区政府)

  赵建新(衢江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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