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补充意见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培训教育,督促“十小”行业业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担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要根据当地“十小”行业的分布和特点,指导和帮助建立行业自治自律的组织和机制,通过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乡规民约、星级评定等推进“十小”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规范。

  (二)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十小”行业转型发展。

  各地要将“十小”行业发展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列入“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等综合规划中,特别要将一些传统特色“十小”行业列入当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中。在制定乡镇(街道)规划、工业园区规划时,应当考虑“十小”行业的发展需要。在编制规划时,要结合“十小”行业的实际情况、行业特点和特殊要求,统筹考虑,使其符合“十小”行业转型发展的长远需求。

  (三)帮扶并举,促进“十小”行业转型发展。

  各地要出台“十小”行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奖励政策,在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发展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等的政策文件中体现鼓励“十小”行业转型发展的相关规定。要鼓励支持“十小”行业进行技术改造、更新设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十小”行业经营单位通过股份联合、连锁加盟、集中配送等现代企业经营业态以及标准化、信息化等现代管理手段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新农村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改造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对“十小”行业转型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扶持奖励。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十小”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帮助“十小”行业排忧解难,降低转型升级成本。

  (四)坚持不懈,强化“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在整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常态化,并且长期坚持。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十小”行业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十小”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对“十小”行业的日常检查,向有关部门通报本地“十小”行业情况,协调和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取缔“十小”行业违法行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