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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转发《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转发《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政发〔201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池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河池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 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十二五”期间我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 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 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结合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教育布局结构进行调整。各县(市、区)要遵循教育结构必须与社 会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和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原则,实事求是,科学规划,进一步适度调整教育布局,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和教师队伍,扩大办学规模和办学效益,提高教育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减轻国家财政和农民群众的负担,巩固“两基”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充分考虑教育发展状况、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就学、改善条件、确保质量、提高效益的原则实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力争从2011年起用5年的时间将全市教育布局结构基本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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