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河池市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体育经济科。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承担信息、安全、纪检监察、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负责本市体育工作对外宣传报道,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协调本市内外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负责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本市体育系统的法制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市传统项目体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审批;负责经营一次性体育项目的审批;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审批和培训工作;负责本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指导各行业、各部门体育协会的工作。
(三)竞技体育科。
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竞技体育管理制度;指导全市竞技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重大竞技体育赛事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竞技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体育竞赛相关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竞技体育科技攻关、信息研究和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市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资格审查、审批工作;负责领导本市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领导与协助各县(市、区)办好业余体校和单项运动学校训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级业余体校的评估。
(四)体育经济科。
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体育统计和体育彩票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和二层机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负责运动会后勤接待工作。
四、人员编制
河池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