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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市西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研究和论证阶段(2010年4月~2010年6月)。摸清西区开发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现状,分析西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研究示范园区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初步确定试点工作目标,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

  (二)制定方案和报批阶段(2010年7月~2010年12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全面推进和提升阶段(2010年12月~2012年11月)。按照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稳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四)总结验收和推广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2月)。对照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逐一进行自查,并向省水利厅提出试点验收申请。同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在全市面上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衢州市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争取上级支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水利局、西区管委会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试点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市财政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试点工作经费。同时,市水利局、西区管委会等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三)突出项目谋划。要以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工作,以项目加快推进西区建设。向上争取一批项目,包括园区土石方平衡和利用规划、红黄壤地区水土流失成因和影响因子研究、红黄壤地区水土保持适生植物试验、不同下垫面条件水资源涵养能力研究、石梁溪生态河道建设等;向上申报一批典型,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园区等。

  (四)加强制度建设。对试点过程中的耕植土保护利用、土石方调运、建筑垃圾处置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公示公告、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西区后续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也为其他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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