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研究和论证阶段(2010年4月~2010年6月)。摸清西区开发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现状,分析西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研究示范园区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初步确定试点工作目标,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
(二)制定方案和报批阶段(2010年7月~2010年12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全面推进和提升阶段(2010年12月~2012年11月)。按照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稳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四)总结验收和推广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2月)。对照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逐一进行自查,并向省水利厅提出试点验收申请。同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在全市面上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衢州市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争取上级支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水利局、西区管委会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试点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市财政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试点工作经费。同时,市水利局、西区管委会等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三)突出项目谋划。要以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工作,以项目加快推进西区建设。向上争取一批项目,包括园区土石方平衡和利用规划、红黄壤地区水土流失成因和影响因子研究、红黄壤地区水土保持适生植物试验、不同下垫面条件水资源涵养能力研究、石梁溪生态河道建设等;向上申报一批典型,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园区等。
(四)加强制度建设。对试点过程中的耕植土保护利用、土石方调运、建筑垃圾处置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公示公告、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西区后续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也为其他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