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衢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和领域还比较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公平竞争和创新积极性,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净化知识产权市场,营造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各地、各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为整治重点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