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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主要易发地质灾害的地段为:地质灾害易发的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等构筑物的前后边坡;新建县、乡级公路沿线,新农村建设中的机耕路、林区(林场)道路等低等级道路边坡;工程建设强度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斜坡;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内险要地貌处;大中型矿山排土场、选矿厂尾矿库、闭坑地下矿山的采空区、废弃矿山高陡边坡处;地面塌陷较发育的灰岩地区。

  (三)重点防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和危害程度,结合市、县(市、区)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2011年市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分别为:柯城区石梁镇大俱源村泥石流、柯城区九华乡凉棚村程根福屋后崩塌、衢江区湖南镇埂头村滑坡、衢江区黄坛口乡坑口村下呈泥石流、龙游县龙洲街道渡贤头村顶头铺滑坡、龙游县庙下乡浙源里村张家滑坡、江山市张村乡安顶村泉水坂滑坡、江山市上余镇山头村株树滑坡、常山县渔业大队陈先根屋后崩塌、常山县辉埠镇三背村黄坛坑滑坡、开化县村头镇芳林村滑坡、开化县村头镇礼田村滑坡。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确定2011年重点防治的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监测、勘查与治理。

  三、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组织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在主汛期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城镇、交通线路、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现场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每一次强降雨过程,各地要切实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撤离危险区人员,并开展应急调查,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避免群死群伤。同时,各县(市、区)国土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降水趋势预报,会同建设(规划)、水利、交通、气象等相关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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