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2011-2015)设置规划的通知


  (三)衢江区下辖乡镇(街道)不设生猪定点屠宰场,城区各街道、横路乡、大洲镇不设屠宰场点,这些区域由市本级定点屠宰场负责配送。根据实际需要,在杜泽镇、上方镇、莲花镇、廿里镇、高家镇、后溪镇各设1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合计6家。

  (四)江山市城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在贺村镇、凤林镇、长台镇、上余镇、坛石镇各设1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合计6家。

  (五)龙游县城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在溪口镇、大街乡、石佛乡、横山镇、社阳乡各设1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合计6家。

  (六)常山县城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在招贤镇、芳村镇、球川镇、辉埠镇各设1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合计5家。

  (七)开化县城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在马金镇、音坑乡、池淮镇、村头镇各设小型生猪屠宰场点1家,合计5家。

  至2015年,原则上全市设生猪定点屠宰场6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28家,合计34家。

  考虑到招商引资及提高水平、有利流通的需要,在限定的总数量内,保留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各将1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升级改造为A类屠宰场的名额,升级改造后的屠宰场设计要求必须达到一星级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成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制定详细的设置规划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细化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并将实施情况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确保2015年全面实现本设置规划目标和要求。

  (二)升级改造、政策扶持。鼓励和扶持生猪屠宰场点实施升级改造,不断提高设施设备水平和精深加工能力,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完善以白肉交易市场和场点批发相结合的批发体系,完善服务和白肉配送制度。同时,采取兼并、资产重组、合股经营等方式,整合现有屠宰场点,对因实施设置规划被整合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各县(市、区)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偿,补偿办法由各县(市、区)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研究制定。对实施设置规划需新建、迁建、改扩建的屠宰厂场点优先纳入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用地,当地应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