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佳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五坚持”。一是坚持党性原则。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二是坚持联系群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心系各族群众,热忱为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服务,在党员和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自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用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富有成效。四是坚持勤政务实。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对本单位党建工作指导有力,认真组织所在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本单位党建工作成绩突出。五是坚持廉洁自律。自觉学习、贯彻、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克己奉公,不谋私利。
二、评选推荐办法
每个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可在全厅范围内评选推荐十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十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十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老干处、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机关服务中心以党总支为单位推荐,会计干部培训中心以党委为单位推荐)。
机关党委将根据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的评选推荐情况,对候选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考评,在征求纪检监察室的意见并报厅党组同意后,对评选出的“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佳优秀共产党员”和“十佳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的评选活动。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三个十佳”评选表彰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此项活动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不计私利,真正把近两年来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
2、要切实加强对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地进行思想发动,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相关的组织程序,坚决杜绝关系票、人情票和利益票,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圆满、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