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综改办)、各地州市财政局(综改办):
近年来,自治区综改办围绕推动我区国有农牧场改革与发展目标,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在不断完善国有农牧场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逐年加大了国有农牧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补助力度,极大地减轻了农牧场的负担,有力地推动了国有农牧场的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国有农牧场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依然突出,政策边缘化问题仍然存在,国有农牧场已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和热点,针对这种情况,年初,自治区综改办在前期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推进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以及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并根据国务院综改办关于推进地方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以及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以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为全面掌握全区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以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一)自2010年以来各地、州(市)、县(市)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撤场并村、并乡、撤场建乡、场场合并、乡场合一以及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等)。
(1)当地党委政府关于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的会议纪要。
(2)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的方案。
(3)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的文件。
(4)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的配套措施办法。
(5)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思路。
(二)自2007年以来各地、州(市)、县(市)及国有农牧场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开展情况。
(1)当地党委政府及国有农牧场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会议纪要。
(2)当地党委政府及国有农牧场出台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方案。
(3)当地党委政府及国有农牧场出台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文件和办法。
(4)国有农牧场办分离企业社会职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思路。
二、上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