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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辽西绿色生态长廊工程建设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辽西绿色生态长廊工程建设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是我市辽西绿色生态长廊工程的全面启动之年,自2009年秋季到201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64.85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50.1%;封山育林18.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39.4%;飞播造林5.1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造林绿化工作呈现了领导力度大、造林规模大、资金投入大、建设标准高、管理机制新、绿化效果好六大特点。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各级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林责任不落实,造林设计滞后,造林质量低等诸多问题。为加快实施辽西绿色生态长廊建设工程,实现到201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42%以上的奋斗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县级政府是工程建设的主体,要对本地区的造林绿化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要下达造林任务,明确造林责任,出台扶持政策,明晰奖惩规定,把造林绿化工作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各级绿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绿化工作。
  二、突出重点。要以海防林、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为支撑,大力实施辽西绿色生态长廊工程,今年要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及可视荒山绿化,主要河流两侧及可视荒山绿化,城区、乡镇周边山体绿化,园区和开发区绿化,村屯和农村校园绿化,兴城觉华岛绿化和“小开荒”造林做为造林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工作重点,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确定好工作重点,并强有力地组织实施。
  三、创新机制。要结合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确保重点工程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林业部门要放活采伐管理政策,努力增加林农收益,提高林农的造林积极性。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开展造林活动,形成全社会造林绿化的大格局。
  四、加大科技支撑。各地在造林工作中要加大依靠科技支撑的力度,积极吸收和引进相关的先进技术,进一步研究使用适合石山、半石山、干旱山地等恶劣条件的容器苗造林技术、覆膜造林技术和苗木保湿技术以及应用生根粉、保水剂等,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林业部门要积极实验和引进适合我市气候条件和地势条件的造林树种,要将抗干旱、宜成活、生长快和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树种引进来,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五、提高造林质量。造林绿化不仅要加快进度,更要注重质量,逐步实现从注重造林数量向注重造林质量转变,在确保完成造林任务的基础上,以质量为核心,最大限度地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种一片、成一片”。同时,要大力开展新植林抚育工作,确保抚育次数和质量,以提高造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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