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关键是要抓好各个实施环节,真正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和公开准确及时。凡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应当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规范操作:
1、村党组织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组织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认真调查论证并征得乡镇(街道)同意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应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群众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听取村民意见。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或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7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组织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三、坚持以务实创新的态度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行过程中,既要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又要强调统筹兼顾、开拓创新,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努力体现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