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温委办发[2010]77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06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要求,积极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检验工作成果,确保“五五”普法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央、省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属各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总结验收与完成年度任务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以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为主要内容,全面、客观地总结五年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集中宣传、充分展示所取得的成绩,推动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平安温州”、“法治温州”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启动情况;

  (二)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新温州人”的学法用法情况;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四)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五)当地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方法

  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7月上旬结束。

  (一)步骤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

  2、各地各部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各自的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

  3、各县(市、区)于6月2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普法办报送自查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