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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要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全力治理城市环境卫生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打好环境整治的突击战;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力度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定为全民义务劳动日,组织植树、拣拾垃圾、清扫室内外卫生等活动,增强市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开展“市花”、 “市树”、“市歌”、“城市建筑主色调”征集等城市主题文化活动,提高市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
  (三)互相配合,齐抓共管。连山区、龙港区政府和市住建委、工商、公安、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要按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实现无缝隙衔接,共同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专业管理队伍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四)强化监督,责任查究。综合整治的全过程及成果要充分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基层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四个监督”。督察组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不定期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利、工作落实不到位、活动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
  (五)坚持原则,常抓不懈。此次活动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反弹责任追究制;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巩固整治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要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新的起点,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组织领导
  成立“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代市长都本伟任组长,常务副市长裴伟东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刘宁绥、敖凤玲、潘春吉任副组长(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市容市貌整治指挥部、食品安全整治指挥部和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各指挥部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成的城市环境整治督查组,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附件:
  “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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