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共场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步行商业街、商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做到环境整洁有序,室内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乱倒、乱放、乱吐现象。
(十)海滨景区。加强海滨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清理海滨景区内流动商贩,规范整顿经营秩序;加强景区内娱乐经营项目管理,严厉打击景区内拉客、宰客、欺客行为,杜绝拉客、宰客现象;长期坚守,加大反扒打击力度,确保海滨景区良好的治安秩序,让游人玩的安心、舒心、放心。
(十一)交通安全秩序。全面整治市区主次干道两侧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科学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设立停车场,对原有地下停车场恢复停车使用功能。同时强化管理,对违章停车要严管重罚;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增加公交车辆和路线,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出行需要。整顿公交秩序,杜绝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建设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治理交通噪声污染;坚持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公安与街道社区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综合措施,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居住环境和校园周边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十二)施工现场。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对新开发建设工地要先围档后施工,在建工程围档破损的要进行维修,高层建筑密目遮挡;拆迁施工不许违章占道,严禁野蛮拆迁;施工现场建筑机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建筑垃圾和残土及时清运,工地内外环境保持洁净;施工现场运料口要硬覆盖,禁止施工企业雇用无资质公司、以及使用低档车和畜力车运料,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
(十三)“门前三包”。进一步明确“门前三包”的内容和范围,落实责任人;加大“门前三包”工作的力度,建立竞争和评比机制,奖优罚劣;鼓励设置艺术小品、摆放鲜花等植物景观,实现门前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
(十四)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巩固城市亮化成果,现有亮化设施必须按规定时间启闭;城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及其他地区十层以上建筑物,开发单位或产权(经营)单位要安装亮化设施;城区的亮化以黄色和白色为主,打造高雅、清新、文明、和谐的城市色彩;全面实施城市亮化设施的提档升级工作,今年重点完成龙湾大街中段两侧及飞天广场周围建筑物的亮化设施升级,统一设计,各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在道路、公园、绿地、水系等地设置有特色的亮化小品,塑造小而精的亮化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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