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25、进一步加强对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对未建、欠缴公积金重点难点单位采取先易后难、先建立后规范和立案处罚的办法,确保重点难点单位缴存工作见实效。
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26、成立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落实执法人员,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加强旅游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7、开展好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备案检查,备案率要达到100%;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清理整顿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报送权属登记资料行为;建立开发企业信用记录制度。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房产)
28、依法开展防雷减灾工作。2011年继续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和设备审核,适时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排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29 、继续从规范法律文书入手,规范案卷制作,综合执法局所属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达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5月份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适合综合执法局实际状况的法律文书实用样本。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30、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抓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格小作坊食品核准或准入等工作,确保全市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1、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水行政执法监察队伍,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强制征收和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由水政监察一支队伍、一个部门对外,实行综合执法。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2、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组织全系统集中学习行政指导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以及相关的制度和要求,以保证全系统行政指导工作的整体推进。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33、加快技改步伐,提高煤矿整体安全水平。认真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通过技改加强我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使我市技改竣工煤矿全部达到C级标准,部分煤矿达到B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