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及确定的工作时限,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保证我市今年依法行政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
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和《丹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丹政发〔2010〕44 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法治政府的建设规划,切实提高全市的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11年度我市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及部门职责安排部署如下:
一、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1、深入推进人防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人防行政机构,上半年按“三定”方案规范机构设置,实行职责有机统一的人防体系。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2、推行政务公开。以丹东建设网为载体,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库和备案查询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辽宁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指导规程》要求,将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3、扎实推进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今年,对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各项许可规定,调整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并将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4、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建立和完善执法机构。合理划分县(市)区事权,科学设置执法机构,加强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5、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2011年,将就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民族成份变更问题,制作民族成份更改流程图,便于群众查阅,让群众知悉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