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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支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芝新(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代忠义(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严 恬(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饶继军(自治县农业局党组书记)
  田仁权(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刘仲明(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袁长生(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罗 军(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张晓蓉(自治县物价局局长)
  陈 军(自治县国税局局长)
  吕胜凤(自治县地税局局长)
  肖正中(自治县烟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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