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免疫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继续采取行政干部带队,业务人员打针的方式开展防疫工作,切实做到防疫经费、物资储备、宣传发动、扶术培训和防疫人员“五到位”,确保春防期间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总的要求是: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疫密度要达应免疫数的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要达95%以上;炭疽、山羊痘在疫区及周边区域进行100%免疫注射;狂犬病免疫密度达60%以上,其它疫病因病设防;养殖小区(场、大户)、养殖科技园区和生猪燎原产业带继续实行程序防疫,畜禽标识佩戴率必须达100%,其它要求佩戴率达到70%以上。对经过强制免疫的畜禽,要按规定佩带免疫标识,建立统一、完善的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各乡镇要不断强化产地、运输、屠宰检疫执法管理,规范执法程序,树立行业文明执法形象,严厉查处不按程序实施检疫、只收费不检疫、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的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责任心。一是要加强产地检疫。各乡镇要逐步完善以免疫标识、免疫档案管理为基础,以疫病监测和实验室检验为科学依据的产地检疫工作规范模式,从抓产地检疫覆盖率入手,提高工作水平,消除疫情隐患,将动物疫情控制在源头。二是要强化屠宰检疫。凡进入屠宰场 (厂、点)的动物,必须具备免疫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员应认真查验并收缴有关证明和标志,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步骤进行检疫及检疫结果处理,做到同步检疫、有宰必检,检疫率要达到 100%,严防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三是要加强运输检疫及流通环节的防疫监督。缠溪、新寨24小时动物检疫报检点,中坝、沙子坡、刀坝、木黄、洋溪、杨柳6个边境乡镇动物报检点(临时检疫消毒站)及其它乡镇动物报检点要严格按规定查验动物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采取以“查、堵、处”为主的综合管理措施,规范检疫、消毒程序,不断加强对动物养殖、加工、仓储、销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肉食品健康消费。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的防控工作。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是动物疫病的高危区,也是动物防疫的重要区域,要进一步完善种畜禽场、规模场、养殖小区业务干部定点联系制度,各定点场技术指导负责人要切实开展工作,督促所负责的养殖小区(场、大户)抓好程序防疫,建立、填写好档案和搞好生产发展,不断提高为养殖业服务水平,确保各项防疫制度落到实处。对新建的养殖场、大户等要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合格条件的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准建,保证各项程序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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