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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提升我县生态畜牧业抵御动物疫病风险能力,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畜牧业健康发展,实现县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目标,根据《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
  动物防疫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法定性任务,是畜牧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事关畜牧业增产、养殖户增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正值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也是广大饲养户补栏的高峰时期,畜禽流动频繁,加之气候转暖、侯鸟北迁,疫情发生与流行的风险增加,同时,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在相邻县、市时有发生,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证全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率先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防疫经费到位。要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畜牧兽医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层层签订《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与核查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制,确保春季集中免疫、监测、报告和检疫监管等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防疫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巩固提高原有防疫人员和新增畜牧技术辅导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春防各项基础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深入宣传发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的好处和工作中的典型事例,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创造良好氛围。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组织乡镇、村干部全程参与到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中来。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饲养户动物防疫知识和健康养殖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疫灭病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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