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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2010年申领执法标志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2010年申领执法标志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

  今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将发放2010年专利执法标志(每套执法标志包括领带、领带夹、腰带、胸牌、胸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1、执有国知局发放的专利行政执法标志但尚未领取执法标志的人员;

  2、持有当地法制办颁发的执法证但尚未领取执法标志的本系统人员。

  二、报送要求

  请各局详细填写执法标志申领登记表(见附件1)和执法标志寄送地址表(见附2)。于5月25日下午前,将表格以纸件寄送(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上报我局法律事务处杨靖。执法标志将直接由国知局发放到各地,邮寄费用由收件单位承担。

  注:执法标志申领登记表暂不填“领取人签字”一栏,待标志发放后,由领取人签字后,将此表再次传真至我局。

  附件1:执法标志申领登记表

  附件2: 执法标志寄送地址表(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执法标志申领登记表

  填表单位:       知识产权局(盖章)  分管局领导(签字):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

处室

电话

执法证证号

身份证号

领取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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