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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与对口援疆省市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与对口援疆省市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我区各地知识产权工作与对口支援省区的联系合作,近期拟由局领导带队,赴相关省(区市)进行学习、调研、合作洽谈。我局将统一与相关省区市协调行程计划。

  一、各地要做好以下前期工作:

  1.收集、掌握本地党委、政府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举措,摸清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需求,提出对口合作的设想和方案。

  2.与对口支援省市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前期沟通协调。

  3.做好与对口支援省市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座谈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初步确定本地人员。

  以上工作请于7月25日前完成并报管理实施处。

  二、联系方式: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赵斐斐,沈联海,薛卫东

  0991-6123918(928,908),传真:0991-6123918

  邮 件:zhaofeifei@xjipo.gov.cn xjipo@sina.cn

  附件:各地对口援疆地区(对应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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