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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四)确定信息联络员。为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两大集团和省属企业指派懂业务的专人负责数据报送、市场分析工作,并填报《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联络员表》(附件2)。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要与辖区内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相应的联络员制度。

  三、加强对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考核

  按照《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监测和预警考核办法》(浙经贸商发展〔2008〕685号)要求,今年我厅将对各地成品油周、月报的上报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列入对各市商贸工作的考核内容,对执行情况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执行情况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暂缓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四、开展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工作

  为帮助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企业熟练操作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我厅将在近期采取集中培训和实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班。有培训需求的市、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成品油批发企业可派专人参加,并填报《浙江省成品油信息管理系统培训报名表》(附件3)。系统使用手册可从http://oil.zjjmw.gov.cn通知文件中下载。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县(市)于4月15日前将联络员汇总表、培训报名表以书面和电子表形式报所属地市,请各市汇总后于4月16日前上报我厅;两大集团和省属企业于4月15日前直接报我厅。

  联系人:省商务厅商发处  陈诺、骆林勇

  电话(传真):0571-87058216,87057587

  电子邮箱:chennuo@zcom.gov.cn

  技术咨询:赵晨

  电话:0571-88223170,13666652794

  附件:1. 成品油批发企业名录(略)

  2.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联络员表

  3.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培训报名表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2
  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联络员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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