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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市地税系统创先争优活动10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市地税系统创先争优活动10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筹备组,市局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干部培训中心,巡查办:

  根据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先争优活动10份工作要点》(乌创组办字【201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自身实际,现将《市地税系统创先争优活动10月份工作要点》下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一、继续深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教育,结合税收实际,深入开展“新疆大发展,我们怎么办”的思想大讨论,夯实创先争优活动的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丰富载体。各单位要结合全局阶段性重点工作,采取以“活动促进工作,工作丰富活动”的方式,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税收中心工作,努力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内在动力和创造力。

  三、全面落实《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和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乌地税机党【2010】29号,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注重实效,防止流于形式。未开展公开承诺的,要在本月抓紧时间落实,争取11月10日前完成好党组织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党员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等公开承诺四步骤,建立好基础档案资料。对确定的承诺事项要通过党员大会、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党组织承诺事项需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个人承诺事项的审核把关。领导点评要结合重点推进的工作进行点评,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点评情况要作记录并整理归档。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力争把领导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四、抓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工作。广泛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的活动,各党支部要将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形式在本单位进行巡回报告演讲或采取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等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身边的先进典型,在全地税局掀起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高潮。

  五、进一步落实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要求。以党支部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扩大工作覆盖面,形成共建共创、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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