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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报2010年度纳税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利用办税场所开展宣传。以办税服务大厅为依托,将最新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及需要纳税人熟知的办税事项及时收集整理、打印成册摆放置办税服务厅供大家查阅,即:编印纳税指南120000册,印制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手册10000册,在各办税场所、繁华街道张贴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宣传画2000份,编印了道路运输业定额税宣传册、契税工作手册及土地增值税工作手册,分别为20000册、2000册、1900册。同时,利用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税收政策宣传板报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宣传。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咨询服务台,当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并在办税大厅、各税务所办税窗口张贴税法宣传画,悬挂税收宣传横幅。

  (三)开展纳税辅导培训班。有针对性地组织了税库银联网、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清算等相关内容的纳税辅导培训,共培训16期。

  (四)到自治区运输管理局、乌鲁木齐市运管总站等单位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建立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地税网站为载体的平台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地税网站与纳税人沟通、互动的服务功能,扩大受众面。在地税网站设置在线咨询、我要投诉、我要举报等功能。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有奖发票投诉、查处、反馈工作。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增强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公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的处罚依据、处罚标准。

  五、加强沟通与协作,不断发挥部门优势

  (一)加强与运管、财政部门的协作。联合制定下发《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运管总站 乌昌财政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税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与2010年6月1日起在乌鲁木齐市统一协征道路运输业定额税,截止9月30日,已入库税款2000多万元。

  (二)积极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我局积极主动与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联系沟通,成立了国地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三)与房管部门进行协作。加强了契税的源泉控管和二手房转让相关税收的源泉征收,截至9月30日,征收各种税收49,289万元。

  (四)加强与统管办的协作。为了加强出租车和城市交通税收的征管,主动争取统管办的支持,截至9月30日,代征税款1,822 万元。

  六、存在的问题与设想

  从总局2010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情况看,我局纳税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仍低于全国综合平均水平。尤其是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纳税人问卷调查低于全国平均分,这说明我局与内地先进城市相比,在纳税人满意度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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