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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报2010年度纳税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我局结合纳税服务工作实际,以纳税服务薄弱环节为抓手,及时制订《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了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目标,明确了纳税服务工作应坚持的原则,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强调了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要求,提出了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措施,进一步强化考评完善服务等方面内容。为全面掌握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情况,及时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工作希望与诉求,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经市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地税局2010年纳税服务考核评议工作安排意见》。为了落实好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要求各局配备专门人员从事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并在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公布纳税服务投诉机构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

  三、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是征纳双方沟通的主要桥梁,是展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的重要窗口。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是优化办税服务的基础,也是提升服务质效,促进征纳和谐的必然要求。我局将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作为我局纳税服务工作首要任务来抓,以后将逐步延伸到税收管理、税务稽查方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

  (一) 规范了办税服务厅环境建设。为了引导和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优化纳税服务,统一和规范税务形象,建设具有纳税服务理念和要求的视觉效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使用办税服务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设制编印了《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VI的设计与应用》,对办税服务厅中功能区域标识、窗口标识、岗位标牌、公开栏、举报箱、背景墙、自助办税桌、导税台、工作台等都进行了规范统一。一年来,我局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厅设施,节约经费开支自筹500万元,对全市办税服务厅进行装修和改造。一是规范了区域设置,要求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休息等候区,做到了标识清晰,功能齐全。二是规范了窗口设置,积极创造条件,按业务功能设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做到了设置合理调度灵活。三是规范了其他设施的设置,在各办税服务厅统一配置了排队叫号系统、服务评价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自助电脑、打印机、POS机刷卡等各种电子报税设施等。全市初步建成7个标准化办税服务厅,达到国家税务总局对办税服务厅建设的一般性要求,为确保“纳税人需要通过税务机关办的事,一律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总要求的实现,奠定了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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