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服务厅内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税局、稽查局、直属分局筹备组、各区(县)局:
为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促进纳税遵从,全面掌握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情况,按照市局下发的《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考核评议办法》及《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2010年纳税服务考核评议工作安排意见》的精神,定于11月10日起开展办税服务厅内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
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及《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不断提高我局纳税服务整体水平。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机构:
考核小组由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各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考核对象
以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检查被考核单位2010年1月至2010年10月的涉及办税服务厅的税收征收、管理、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建设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此次办税服务厅内部考核工作主要是依据《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对各区(县)局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听取被考核单位汇报、实地查看(各局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
1、听取被考核单位汇报:各单位对《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按照《乌鲁木齐市地税局2010年纳税服务考核评议工作安排意见》开展自查工作的情况,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等问题进行汇报,汇报时间掌握在15分钟内。汇报结束后,将汇报材料交考核小组。
2、实地查看:主要考核各区(县)局办税服务厅的办税环境和服务措施建设情况。办税环境主要从功能区域设置、窗口设置、税容风纪、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方面、落实税收业务工作规程、明确各类事项的办结时间等7个方面进行考核;服务措施建设主要从服务质量与满意率与服务效率与投诉率这两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内外抽查相结合,抽取征管软件数据与人工考核相结合,查阅有关文件、记录与实地考核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