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识别器及排队叫号机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税局,各区(县)地税局:
2009年6月份起,市局为各区、县局的税务登记窗口、发票发售窗口配置了 “二代身份证阅读识别器”,用以核对前来办税人员的身份,杜绝利用虚假身份证件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及套购发票的行为发生。2010年,市局在天山区、沙区、新市区、水区、头区、达坂城区等局的征收大厅安装了“排队叫号机设备”(该系统由取号机、窗口显示、叫号器、评价器四部分组成),用以纳税人在征收大厅方便有序地办理纳税事宜,同时采集纳税人对我局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为了更好的发挥上述科技设备的作用,不断推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二代身份证阅读识别器”的使用要求
(一)市局共配置了42台“二代身份证阅读识别器”,具体情况见附表1,并将该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在征管软件中的用户名设置为对应的“二代身份证阅读识别器”的代码,如(265010XXXXX)。请各局对照附表1中的用户名代码,将对应的窗口名称上报市局,并督促该岗位人员熟练使用识别器。
(二)各区、县局必须在税务登记岗位、发票发售岗位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识别器”,以验证前来办理此类业务办税人员的身份。
(三)凡无法识别的二代身份证,应要求对方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后方予办理有关事宜,每月末将此类异常信息汇总填写《二代身份证异常情况汇总表》(附表2)并报送市局。
(四)在使用中,读取的二代身份证信息会自动上传到市局的服务器,要求安装识别器的窗口必须保持识别器正确接入内网。
二、关于“排队叫号机设备”的使用要求
(一)“排队叫号机设备”系统中评价器的评价结果通过内网及时上传至市局的服务器中。为便于各区、县局掌握本局窗口服务人员工作状况,市局将与设备供应商联系,将评价结果的查询方法下发各区、县局。
(二)各区、县局应积极推行使用“排队叫号机设备”系统,该系统在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质量及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区、县局要切实保障该系统的顺利运行,并将评价器对应的服务窗口名称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