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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电火箱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电火箱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彻底消除电火箱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电火箱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集中开展电火箱专项治理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电火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兴的小作坊生产的电气取暖设备电火箱倍受广大群众的青睐,但由于小作坊生产的电火箱工艺简单,科技含量低,安全系数差,在给人们生产、生活、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劣质电火箱所潜藏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切实加强对电火箱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控力度,有效控制电火箱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电火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王继承任组长,安监局局长胡建国、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志东、消防大队大队长石文斌任副组长,工商、质监、文广、供销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石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立举报电话:6226466。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作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密切协作,通力抓好全县电火箱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各村认真抓好电火箱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场所进行整治。
  二是工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对生产和销售伪造、冒用“CCC”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电火箱产品的企业(经销商),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对生产、销售的电火箱无“CCC”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企业(经销商)进行媒体监督、曝光。
  四是消防部门在对重点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要重点查处使用劣质电火箱的违法行为,凡因使用电火箱引发火灾的,要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
  五是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并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使用电火箱的情况进行检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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