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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乌就培[2011]14号)

  各用工单位负责此次招聘人员的岗前培训、考核、日常考勤等具体管理事务;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发放工资等事务,并为本次招聘人员每年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从代管费中列支;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次招聘人员所需与工作相关的设施等由各用工单位负责提供。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发生劳动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及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周梅梅,联系电话:4680705

  附件:各区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各区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表

区(县)名称岗位工种合计
蔬菜销售协管员便民服务员
天山区132180312
沙依巴克区84120204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106130236
水磨沟区3490124
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13290222
米东区9660156
达坂城区164056
合计60071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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