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乌鲁木齐市街道水、电、气、暖维修服务人员维修技能专项培训工作补充通知
(乌劳〔2011〕32号)
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相关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了进一步做好街道(管委会)水、电、暖、气维修服务工作人员维修专项技能培训工作,在《乌鲁木齐市街道(管委会)水、电、气、暖等维修服务人员专项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乌劳[2011]19号文件)的基础上,对有关事宜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统一教材
1、管工培训教材:《管道工》(初级)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ISBN7-5045-3688-1;《家用燃气具及其安装与维修》,中国轻工业出版 ISBN 978-7-5019-6469-7。
2、维修电工培训教材:《电工作业》(初训),中国三峡出版社出版发行 ISBN 7-80099-933-5;《维修电工技术》(初级),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ISBN 7-5045-2769-6。
二、统一课时
1、就业引导性培训:12课时;
2、管工:总课时:336课时。其中理论:134课时;实操:202课时;
3、维修电工:总课时:428课时。其中理论:172课时;实操:256课时。
三、统一职业技能鉴定
维修技能专项培训后,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工作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安排。
鉴定收费标准:
1、管工(初级):165元;
2、电工操作证:170元;
3、维修电工(初级):145元。
四、统一培训补贴标准
培训补贴标准(包括培训费、教材费、实训费、考核费、证书费、鉴定费):
1、就业引导性培训:50元/人;
2、管工(初级):2400元/人;
3、维修电工(操作证+维修电工初级):2800元/人。
五、培训机构资质
(一)就业引导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