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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负责人:樊江林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成 员:马 征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大队监察员

  薛 超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大队监察员

  其他各区(县)联合行动,积极配合。

  四、实施步骤

  “春暖行动”从2011年3月开始,至5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启动、调查摸底、汇总整改、督查总结四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3月20日-3月29日)

  广泛开展“两进两送”活动,即进社区、进企业、送法律、送宣传。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咨询点,开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宣传专栏;统一印制宣传单,深入七区一县农民工集聚的工业园区、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联合乌鲁木齐市电视台、乌鲁木齐市广播电台、乌鲁木齐晚报、乌鲁木齐在线网等新闻媒体,对春暖行动实施立体式宣传,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重点宣传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宣传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签约履约的责任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28日)

  结合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依托各街镇乡、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深入辖区内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中小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准确摸清招用农民工的数量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督促其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主动检查,调查摸底不少于辖区企业数的80%,通过了解企业用工、劳动合同订立、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名册和招工登记、工资支付、劳动考勤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基础台账。

  (三)汇总整改阶段(4月29日-5月31日)

  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整合、汇总分析,及时督促整改,并通过跟踪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法巩固提高整改的效果。畅通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处理农民工的举报投诉案件,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涉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案件,做到优先立案、快速结案,切实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自治区制定的简易劳动合同文本,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工作时间弹性大的特点,加大推广农民工劳动合同文本的签订力度,并通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依法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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