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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乌鲁木齐市职业培训统计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乌鲁木齐市职业培训统计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乌劳〔2011〕42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属各技工学校、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培训基础工作,完善我市职业培训统计报表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统计报表工作,决定举办全市职业培训统计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会期2天。

  二、地点

  新疆电信干部培训中心。

  三、人员对象

  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培训报表统计工作人员1名、职业培训专干1名;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科、市属各技工学校、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负责职业培训报表统计工作人员1名。

  四、相关要求

  (一)统计报表是职业培训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制定我市职业培训发展方向的依据。年初,自治区对相关统计报表作了调整并提出了新的填报要求,市上也新增加了职业培训统计报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选派工作岗位相对固定、责任心强、从事本单位报表统计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请于21日(周四)14:00前将参训名单报培训处。

  (二)参加培训人员于4月22日上午10:30前(北京时间)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楼旁(市十九中学侧门)路口集合,统一乘车出发。请参训人员务必准时到达。

  (三)请参训学员自备笔记本电脑(预装SMIS5软件)、SMIS5上报密码、U盘、电源插线板,会上进行2011年第一季度报表通报及4月份报表汇审,请提前准备4月份职业培训各项统计数据;各区(县)须准备2011年第一季度自治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职业培训情况总结(纸质和电子版)。

  (四)培训学员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五)培训不得请假,对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期间擅自离开者通报批评。

  联系人:吕涛,联系电话: 1899990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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