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杨万隆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杨万隆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印府发〔2009〕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万隆同志负责法制、司法、物价、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司法局、物价局、档案事业局、残联、邮政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