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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公路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公路用地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得到保护,违章建
  筑物和非公路标志得到有效清理,无新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产生,公路易发安全隐患的路段得到专项治理。
  (五)路政案件做到处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主体、对象、内容、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
  (六)超限运输车辆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县超限运输车辆超限率控制在4%以下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整治对象。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对象是本县所辖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
  (二)时间安排。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09年7月至12月,分为宣传动员、重点整治、总结及建章立制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铜仁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日常养护知识,采取以有线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为主要形式,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宣传的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利用公路沿线高边坡、高挡墙等有条件书写宣传标语为主要措施,在农村公路沿线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一是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政执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着力提高农村公路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对农村公路用地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进行专项治理;三是对农村公路上的乱占乱堆物资(品)以及非公路标志、非法道口、非法洗车站(点)进行专项治理;四是对损害农村公路路面、路基、边沟、涵洞、标志、防护设施、行道树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五是对农村公路易发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专项治理。
  第三阶段:总结及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农村公路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结合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宣传制度、整治办法、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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