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深化企业改革重组,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围绕发展培育多元支柱产业,进一步整合企业资源,加强与国家央企合作,引进战略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兰州真空设备有限公司、兰州水泵总厂等市属企业与中央企业、跨国企业的联合重组,整合组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和企业集团。深化首钢前进、胜利两厂重组工作。对尚未完成改制任务的企业,要采取“一企一策”,理清产权关系,通过资产重组、产权出让、规范改制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二)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集体企业改革的精神,研究出台兰州市集体企业改革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全市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新教育新体制
全面落实《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市、县区政府的教育管理职能。以激活学校发展活力,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发展多元办学模式,强化政府对教育的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推进学校管理体制创新,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增强对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适应力。加快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体制的改革创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教育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在兰州新区建设西北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实现产业集聚和转型
围绕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切实落实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积极联合辖区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技术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建立城市区域创新的战略联盟,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省内外科研院所的企地联合和重组,创新“研政产”合作对接机制,使科研院所真正成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的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营模式改革,促进源头创新、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中介服务三类平台建设。完善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建立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