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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各区县申报北京市2012年政府支持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各区县申报北京市2012年政府支持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
(京旅发〔2011〕96号)


各区(县)旅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各项工作,推进我市旅游资源多样化发展,加大对涉及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我委开始2012年我市申请政府支持的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政策。
  (二)项目实施可充分提升旅游产业功能;建设内容具体;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三)所申报的项目需要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复、备案文件。
  (四)项目单位须在北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五)本次申报项目为公益性或国有投资的项目,政府支持以补助为主。企业经营性项目或需市场化运作的项目以贴息或奖励支持为主。
  (六)同一项目、同一内容,以前年度曾得到政府资金支持,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项目申报的范围
  重点旅游产业功能区旅游功能完善提升项目,传统景区旅游资源规范和提升项目,旅游产业项目,相关行业开拓旅游功能项目(中医、教育、文化、体育消费等)(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范围指导目录)
  三、项目申报内容
  详见附件2:北京市2012年申请政府支持的旅游产业项目申报表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区县旅游局负责收集本区县需要政府支持的旅游项目,并对上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支持项目函,统一上报市旅游委。
  (二)所有上报项目申报表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指定邮箱。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支持项目的请示(函)送至市旅游委产业发展促进处。
  (三)我委在收到各区县上报的旅游项目后,将会同有关评估机构对争取旅游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再通知项目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上报项目申请报告(代可研)。
  (四)申报通知在北京旅游信息网上发布。各区县所属申报单位可登录“北京市旅游信息网”(网址是http://www.bjta.gov.cn/),下载本文件及相关表格。按照表格的内容认真填写完成后,发送至各区县旅游局,由区县旅游局汇总后发送到我委指定的邮箱pang71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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