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团龙特色旅游示范名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永义乡团龙村参加特色旅游名村示范评比工作的领导,根据《铜仁地区参加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方案》(铜署办发〔2009〕45号)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团龙特色旅游示范名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苏天前(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田 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张阳红(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周廷丰(自治县民宗局局长)
吴钊辉(自治县文广局局长)
杨建强(自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滕建国(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田 猛(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张安兵(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任明煌(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