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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旅游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旅游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河政办发〔201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河发〔2009〕3号),统筹安排和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度各项旅游目标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旅游业加快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旅游业科学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天峨县“2010年度河池市旅游发展先进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希望各部门、各单位以受表彰的先进县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奋勇前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中国生态旅游基地、红水河国际旅游目的地和世界长寿养生福地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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