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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河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河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9〕29号)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52.6万人,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积极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选择性参保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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