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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食盐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食盐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河政办发〔201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近日,受日本地震造成核泄漏的影响,在广大群众中传言大量食用碘盐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我市各县(市、区)出现食盐抢购现象,为迅速平息这次食盐抢购风波,保持食盐市场稳定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导向工作
  目前,我市食盐库存充足,分布合理,价格稳定,能保障全市的食盐供应,不会出现食盐短缺和价格上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食盐抢购风波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不信谣,更不传谣。对抢购的群众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消除恐慌心理,把食盐市场引向正常的购销秩序。
  二、迅速行动,全力保障市场稳定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明确职责,及时启动各类应急预案,保障食盐市场秩序。
  (一)确保生产计划落实。盐务部门要做好食盐及包装物的生产、运输工作,保障食盐计划迅速落实,确保各种规格的食盐小包装供应市场,以备食盐市场应急供应。
  (二)加大食盐配送力度。盐务部门要克服困难,肩负社会责任,组织落实好食盐配送工作,确保食盐市场足量供应,绝不允许出现违反国家食盐价格政策或停止供应的现象。
  (三)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食盐是政府定价商品,食盐销售商必须严格执行食盐价格政策,严禁擅自提价销售食盐。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食盐市场供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盐务部门要加强对食盐市场货源的组织,绝对保障全市合格碘盐的供应。工商、商务部门要加大对食盐零售市场的监测和检查力度,打击假冒、伪劣的食盐销售行为。工商、物价、盐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公安部门要加强维护治安秩序,严厉打击个别人制造混乱、寻衅滋事,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加强协调,积极应对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防止信息滞后。各有关单位之间要团结一致,加强协调,密切协作,主动互通情况,齐心协力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迅速平息食盐抢购风波,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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