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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柳州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11〕64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精神,在巩固2010年以来“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顿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打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区域内问题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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