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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苏政发〔2011〕16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对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省科学发展新局面至关重要。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主要从指标、措施、政策、工程等方面进行落实,明确责任主体。
  (二)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和涉及公共利益职责范围内的目标及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三)落实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职责,将《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将12个约束性指标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市。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根据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点工程、发展任务和改革任务。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和省各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1.约束性指标及其责任部门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39万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耕地保有量475万公顷。(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7%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减少指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完成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减少指标。(省环保厅牵头负责)
  林木覆盖率22%、森林蓄积量9000万立方米。(省林业局牵头负责)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省水利厅牵头负责)
  人口自然增长率在4‰左右。(省人口计生委牵头负责)
  2.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上半年发布全省和各地上年度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公报。
  3.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重大工程
  对《纲要》提出的重大工程,省发展改革委做好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工作;省各有关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分类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地加强配合,协力推进。
  1.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启动高技术攀登计划,集中突破100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核心关键技术;启动高新技术产业双提升计划;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工程,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提高到20%,各类创业园区孵化面积实现翻番,孵化高科技企业2.5万家;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科技平台推进工程,建立健全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新建技术公共服务平台50个,形成“四大”创新平台服务支撑。(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达到10万件,商标注册总数达到44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达到2.65万件,百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专利授权数提高到400件。(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完善和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全省创业投资规模超过2000亿元。(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2.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实施300个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培育500个以上重大自主创新产品,形成200个以上国内外知名品牌;发展30条新兴产业链,建设30个省级以上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培育1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重点企业;六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超过5万亿元,形成一批千亿元级的科技领军型企业和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0%。(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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