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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43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姜小鹰同志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43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姜小鹰同志的决定
(闽政〔2011〕10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院长、福建省护理学会理事长姜小鹰同志,从事护理及护理教育工作30余年,以高尚的情操、无私的奉献和优异的成绩为我省医疗护理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她在促进我省高等护理教育体系的建立、社区护理、护理科研和志愿服务等方面成绩卓著,曾获第三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并享有终身荣誉,最近荣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颁发的国际护理界最高荣誉奖,即第43届国际南丁格尔奖章,为我省赢得了荣誉。这不仅是姜小鹰同志的荣誉,也是我省医护工作者、教育科研人员、红十字系统工作者的光荣。为表彰先进,推动我省医疗护理事业再上新台阶,决定对姜小鹰同志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20万元,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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