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1年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宁人社〔2011〕14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加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培训工作安排,我局委托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举办2011年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根据我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战略,对新走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岗位的人员进行现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知识和职业背景训练,着力提高其履行岗位职责和推动工作开展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我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尚未取得《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岗位培训证书》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形式及时间
培训内容主要有公共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知识等四个方面,开设了公共经济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解读、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社会保险法、
劳动合同法等专题讲座。培训班期间,还将结合培训内容,安排有外出现场教学环节,组织学员赴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先进经验的地区进行专题调研、考察。
本期培训班定于4月28日(星期四)开学,5月底结束。培训采取半脱产形式,每周二、四全天上课。
四、结业发证
学员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课程后,要根据学习内容参加考试和撰写调研论文,凡经鉴定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统一印制的《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岗位培训证书》,该证书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上岗、转任、晋升等的重要依据。属于公务员的,培训情况还可作为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内容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所获学分将按《南京市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中国南京公务员学习网"上进行学分登记;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的,可视同完成继续教育一年的学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