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检验检测。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品种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验力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清楚,方向明确,效果明显。各相关监管部门要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建立覆盖城区并逐步延伸到农牧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检测资源分工与职责,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丰富综合监督的内容,创新综合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的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顿的经费投入,并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整顿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协调配合、联合行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力落实各项整顿工作任务。各乡镇场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并将制定的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于6月2日前报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02-6826186。